一、社保断缴是否会影响退休领养老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强调累计,非连续
按文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必备条件是“缴费15年”,是累计的概念,若有中断缴费的情况,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依然可以与之后再缴纳的社会保险相加。
2、失业时断缴的补不回来
如有失业的情况,期间又未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于缴纳未满15年,又临近法定退休的人员来讲,中断缴费可能影响领取养老金年龄。
举个例子:钱先生是本市户籍,今年55周岁,之前在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8年,离开单位失业期间从未交过费,近期参加了灵活就业就业缴费,得知需按月缴纳、不能补缴,因此钱先生在60周岁时无法领取养老金,若需领取,需再缴纳7年累计满15年后,至62周岁方可领取。
3、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挂钩,若想在退休领取更高标准的养老待遇,小编建议尽量避免断缴的情况,缴纳的年限越长,缴的费用越多,今后获得的养老金就越多。
二、社保断缴后怎么补缴?
1、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参保人员需要填写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才能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2、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三、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