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明确,上述人员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请上述人员配合做好口岸筛查、专车接送、社区健康管理等工作。
通告指出,外地人员及广州市居民应积极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输经营单位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抵穗当天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湖北低风险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可有序来穗返穗,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人员、持红码或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湖北或广东健康码人员不得来穗返穗,擅自来穗返穗人员抵穗之日起进行核酸检测和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
通告要求,持续做好居住小区(村)、住宅楼宇、酒店管理。实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穗康码”认证管理,进入人员凭“穗康码”绿码或蓝码通行,对红码人员按有关指引规范处置。复工复产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员工健康管理,落实人员健康监测,对重点人员落实隔离健康观察;加强办公、生产、休息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及卫生间保洁管理,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做好防控措施。
通告明确,简化有关区域防控管理。写字楼、餐饮单位等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单位均要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及卫生间保洁管理,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普通公众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通告要求,强化学校疫情防控。湖北待返校学生统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应急演练和防护物资储备,加强学生及教职员工健康宣教,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复学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