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获悉,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对我省财政收入影响,切实兜牢“五保”支出底线,更好地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明确列示“哪些支出不能花、哪些支出压缩、哪些给予重点保障”,进一步压减一般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用政府紧日子,换人民好日子”,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能砍则砍,推动更严更细的财政支出“负面清单”。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调整类。其中,禁止类主要包括不出台新增津贴补贴和奖金政策、不新建办公用房和场馆、不新购公务用车等。
坚持能省则省,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不断加大。在今年编制年初预算已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8%,公用经费压减15%,办公用房维修压减20%的基础上,《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公用经费性质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控制和压缩力度,提出了12条限制类支出事项,强力压缩政府开支。此外,黑龙江省级财政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明确提出全年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压缩60%,会议费、培训费、国内差旅费压缩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压缩40%,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压缩30%,水电费压缩15%,预算执行中一律不追加新的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