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消息,6月14日9时30分,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在温岭市大溪镇政府举行。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连就事故相关问题、救援情况进行现场通报。
在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的情况通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6月13日下午,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代表温岭市委市政府,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事故发生后,省、台州市、温岭市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3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我市接公安、大溪镇报告,位于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引发周边民房及厂房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牌照为浙CM9535(属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具体事故原因据了解将由省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住院治疗,周边建筑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具体损失情况还在统计。其中重伤人员24名,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二、救援开展情况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以及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指示,省、台州市主要领导及国家应急部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挥救援,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现场救援、医疗救治、综合协调等6个工作组,分别由相关的领导负责,迅速投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