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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 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8 03:21: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 昨天和今天,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今天,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原标题:普陀区法院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

新民晚报讯(记者江跃中)昨天和今天,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今天,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 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图片来源:东方IC

普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了最后陈述。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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