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大回应努某某被留校察看: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近日,我校学生努XX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事件引发网络关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随后,该生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
未开除强奸犯学生 浙大启动调查
6月8日,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感谢社会各界的建言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支持。
浙江大学
2020年7月21日
强奸犯被留校察看,名校的牌子别让其给搞砸了
7月20日,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关注。
这份决定显示,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