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男子意外去世,亲人放弃继承遗产...39个债主傻眼)
欠债人突然死亡,使得债权人方寸大乱,状告欠债人家属要求偿债本息,却得到放弃遗产继承的回应。日前,浙江慈溪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棘手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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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意外去世,
逝者家属被诉
去年初,浙江宁波慈溪逍林镇的胡家源(化名)分三次向胜山镇的隋勇(化名)借款41万元,约定年底还清,其中后两笔还约定了1%的月利息。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后的4月,胡家源因溺水意外身亡,这一消息让手握41万元借条、还未收回分毫本息的隋勇着了慌。
同年8月,隋勇将胡家源的妻儿父母诉向法院,要求四位至亲替逝者还本付息。可是,四被告在开庭时当庭声明放弃对胡家源遗产的继承。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意承担逝者生前的未偿之债。
法院在审理后确认胡家源生前与隋勇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有效,但鉴于作为逝者胡家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四被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对逝者遗产的继承,故认为四人可不负偿还责任。
欠债人“没了”,家属不认账,就意味着“人死债消”了?并不是。
法院同时也明确了四被告作为胡家源亲属,仍附有对胡家源遗产管理保护之义务,不得以自身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遗产减值、毁损、灭失,判决隋勇有权要求在胡家源遗产范围内清偿本案债务。
执行法官借力“网格法官”,
现有和潜在矛盾一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