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对外发布信息,2020年8月6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接到包头市昆都仑区卫健委《关于一例发热病人的情况通报函》,通报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毕克梯嘎查一名患者通过拨打包头市120急救电话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8月7日凌晨,该患者因多脏器衰竭,抢救无效死亡,经自治区、包头市专家组会诊判定患者为腺鼠疫。
根据《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2020〕7号)的要求,现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预警级别:Ⅲ级。2020年8月7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报发布之日持续至2020年底。
根据《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2020]7号)要求,目前相关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对7名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给予预防性用药及鼠疫核酸PCR检测,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鼠疫核酸PCR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死者居住地实行封锁隔离,划定大小隔离圈,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强化隔离对象健康监测,对隔离圈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鼠疫核酸检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死者住所及其周边农牧户居住场所每日进行全面消杀,并在死者居住地及周边开展灭蚤灭鼠、环境卫生清洁整治。
当前巴彦淖尔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的风险,各旗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对鼠疫防控工作的重视,加大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进一步加强鼠间疫情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医生责任制,做好预检分诊区、发热门诊的排查管理,做好鼠疫健康码审验。其他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鼠疫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