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紫受邀担任民法典普法大使,并在采访过程中谈到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现象,在谈及未成年网络打赏行为,杨紫提及法律不是家长的免责护身符,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同样重要,不得不说杨紫真的是非常有担当的正能量偶像!
的确,打赏本无原罪,是用户对主播付出的肯定,只要出于自愿,是没有后悔药可吃的,但面对没有经济来源的未成年群体来说是可以追回打赏的,但并不代表家长可以做甩手掌柜。“熊孩子”打赏不菲,问题也出在家长身上。
对于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判定其消费有效与否的前提条件是能够证明充值行为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未成年人也有长大的一天,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是家长的责任,若一味放任,家长最终还是要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