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抖音海外版TikTok向美国加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特朗普政府之前签发的涉及该公司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的行政令违法。TikTok在起诉书中表示:对于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利。
在这份长达39页的起诉书中,TikTok称,早在去年10月,就有美国国会议员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提议,要求对TikTok于2017年对美国公司Musical.ly的收购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之后,TikTok一直积极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提供相关数据及解决方案,但委员会却拒绝与TikTok的律师联系、沟通。
直到今年6月,外国投资委员会突然启动正式审查。
7月30日晚11点55分,就在距离该委员会法定审查期限仅剩5分钟的时候,外国投资委员会发表声明称:确信TikTok 2017年收购Musical.ly的交易会带来国家安全风险,但声明中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的工作是审查商业交易并确保交易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如果该委员会对某笔交易产生疑虑,就会建议总统阻止它。
几天后,特朗普对TikTok发话。
又过了两天,8月6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称TikTok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将在45天后禁止任何美国个人或实体与TikTok及其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进行任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