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上海杀妻焚尸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17时许,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樊颙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未当庭宣判,法院宣布择期再判。
被害人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庭审现场就是否为一尸两命激烈辩论
樊颙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的辩论环节主要针对被告人是否为预谋杀人、是否有自首及立功情节、是否可获减刑处罚以及该案是否为一尸两命展开辩论,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
公诉方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人系预谋杀人。代理律师指出,事发当日,严某杰在作案前两次前往案发现场提前踩点,且经通讯确认只有被害人刘女士一人在家后,严某杰上至二楼卧室,向刘女士索要二十五万元,被拒后行凶,该过程存在行为预谋。
被告人辩护人称,严某杰系冲动杀人。严某杰表示,案发当天自己驾车在案发现场附近停留多次,系在车内玩手机,是其日常习惯行为,非提前踩点。
关于该案是否为一尸两命,被告人辩护人表示,胎儿仍处于胚胎状态,不是生命,该案不应被称作一尸两命。
樊颙表示,公诉方及代理律师认为,胎儿是一条生命,且现代社会比以往对胎儿更加尊重,胎儿在许多方面被赋予相关的法律权利,如在特殊情况下胎儿有继承权。
严某杰在庭审过程中辩称,自己当时并不知晓妻子已经怀孕。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出具“严惩凶手”请愿书
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向法院出示了一份包含家属和群众签名的请愿书,要求严惩凶手。
樊颙表示,被告人严某杰对其杀人焚尸的事实供认不讳。在做最后陈述时,严某杰称,“判死刑我能接受,说我是预谋犯罪我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