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分手后向周追7000万港元(约人民币5900万)佣金案,于20日在高院进行第三天的审理。
于文凤透露,替周星驰工作后5年,才获股票利润17万元,并被质疑款项属“馈赠”,她直言不记得周有过“馈赠”之言,“可能是另一个女人,不是我。”并反驳如果以女友身份索款,会“加多两个零”。
报道称,周星驰律师问到于文凤2007年就投资股票所获的17万分红,质疑为何没有分红的计算帐目,质疑该17万只是馈赠,于文凤反驳,如果她以女友身分向周索款,她会“加多两个零”,或直接索“齐头数目”,如100万、200万等,又或者会索钻石作为礼物,但她称谈恋爱期间,从还没有向周“取钱”或索钻石。
该案件的原告为于文凤,周星驰为被告,19日续审时,于文凤亲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