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内阁会议日前通过法律草案,对德国企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提出强制要求:从2022年起,一定规模的德国上市企业,如董事会成员超过3人,必须有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在联邦政府参股的企业中,董事会成员如超过2名,就必须有一名女性董事。
上述新规是德国“性别平等国家战略”的最新进展,该草案将提交联邦议会审议。2020年7月,德国联邦政府批准了首个“性别平等国家战略”,要求联邦政府在制定任何法律条例和资助计划时都应坚持性别平等。该战略提出,要实现性别平等目标必须应对3个挑战:第一,男女收入平等,承担起“同等的抚育、家务与护理”责任;第二,男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与科学领域活动;第三,联邦政府应在所有政治领域实现性别平等。为此,德国联邦政府提出同工同酬、分工平等、消除刻板印象、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机会均等等九大战略目标,制订67项具体落实措施,包括要求小学提供全托服务,加强对女性创业者、企业家及学者的支持等。
目前,德国男女收入差距仍较为悬殊。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最新数据,2019年德国女性的平均收入比男性低19%,高于欧盟男女收入差距15%的平均水平。由于女性普遍需要承担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等事务,职业生涯普遍被迫中断,养老金大幅缩水。据了解,德国工资性别差距导致养老金差距最大可超过50%。
瑞典—德国奥尔布莱特基金会2020年9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德国主要股票指数DAX指数包括的30家大型上市公司中,女性高管比例仅为12.8%,是2017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大幅落后于美国、英国、法国等欧美主要经济体。报告还显示,没有女性担任董事的DAX指数公司从2019年的6家增加到目前的11家。
推进经济领域的性别平等是德国政府近年来的工作重点。2015年,德国通过法案,规定拥有超过2000名员工的大型上市公司监事会必须有30%的女性成员。2017年,德国联邦议院通过工资透明法案,规定在雇员超过200人的企业中,女性员工有权知晓从事类似工作的男性员工的薪酬水平;雇员超过500人的企业必须引入评估程序,推动保障同工同酬。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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