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具体来看,职工医保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包括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属用了、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等。
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属用了,这个消息备受关注。这次会议确定,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这意味着,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医保卡可以给家属用了。在此之前,个人账户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健康人群个人账户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负担费用。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认为,医疗保险本质是社会互济,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
对此,有媒体发社评认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意味着把全家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汇拢到一个池子里集中使用,这既可确保用于就医的“医保”属性不变,也可有效规避医保资金沉淀,同时也不会带来“浪费”风险。
该社评认为,“家庭共济”契合医保本质。医疗保险的本质特征就是参保者在患病时可以得到“互济”与“补偿”。虽然医保个人账户的设置初衷是要保障参保者本人的门诊看病和购药支出,但对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内的一家人来说,他们是血脉相连和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属社会大家庭中的一个“细胞单位”。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样符合“互济”精神,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医保体系,此举也并不构成任何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