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台媒报道,F.I.R.飞儿乐团前成员Faye(詹雯婷)怀疑遭陈建宁伪造签名,在自己不知悉的情况下和华研签约,因而提告对方伪造文书,但却被检方判定“确实有在相关文件签名”。她15日透过律师发出声明,再次强调自己确实从来没有签过名。
詹雯婷先前向法院提告陈建宁、华研董事长吕燕清、总经理何燕玲,表示自己从未同意和华研签约,认为是陈建宁假造了她的签名,但对方也反控妨害名誉、诬告。
检察官为了厘清事件,曾传唤阿沁出庭作证,并将文件送请专业单位鉴定,判定詹雯婷确实有在具授权谈判性质的保证书上签名,但是“保证书”并不代表“签约”,可能在授权议约的交涉过程中产生误会。由于陈建宁说“飞容易忘这忘那”,检察官认为飞也没有诬告的犯意,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处分这件互控案不起诉。
不过,詹雯婷在15日晚间透过律师发出声明,表示目前仍未收到台北地检署的不起诉处分书,“但是本人所提起的伪造文书之刑事告诉是因为本人确实从未在案件所涉保证书签名过,故而希望能查明事实。”她本人也在社交媒体上转发这份声明内容,再次强调:“既然敢提告,就是没有误会、没有忘记,没签就是没签。”若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将会依法继续争取查明真相。
对于这起伪造文书纠纷,目前F.I.R.所属经纪公司无限延伸表示:“法院鉴定报告的判决已经非常清楚了,也还原事实真相,我们感谢司法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