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揭秘天价片酬套路,爽子再度干翻娱乐圈】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据张恒此前披露的信息,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时,原合同额原本为1.5亿元,但郑爽要求涨到1.8亿元,最后谈拢的价格为1.6亿元。
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一个真人秀节目动辄上千万元的明星出场费,一线明星拍摄一部电影的片酬达数千万元在业内是“基本款”。曾经有一度,制片方预算的50%~80%甚至更多都集中砸在几位知名演员身上,而只有小部分预算是给予幕后团队的,包括非常重要的编剧和后期制作等,于是“烂剧本”、“五毛特效”等频频出现。
有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近几年对于演员的片酬管理已经越来越严格,于是圈内部分流量明星为了规避风险,通常会将自己的亲戚或经纪人安排在剧组,给予一个监制、制片或策划之类的“职位”,制片方将给予明星的片酬分别给到这些亲戚或经纪人所“任职的职位”,最后看似演员本人的片酬是数千万元,实则将关联人士的收入加总在一起,或可达上亿元。
这几年,对于明星的德行口碑也成为一大要素,一些劣迹艺人的作品还未开播就‘胎死腹中’了,这样就连累了整个剧组和投资方。如果要重新拍摄,则所有的演职人员都要再来重做一遍,这不仅是经费问题,事实上也很难全面重拍,因为大家都有各自的工作安排。即便重拍,效果也很差,光靠后期剪辑也难以弥补剧情的脱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内容来源:微博、网易娱乐
延伸阅读:钱这么好挣?郑爽片酬1.8亿 日薪208万引网友声讨
【郑爽片酬1.8亿日薪208万】26日,张恒再曝录音,实名曝光了郑爽在娱乐圈限薪令发布后依旧收取高价片酬,2019年拍一部电视剧片酬高达1.6亿,这还是郑爽妥协之后的价钱,本来人家是想要1.8亿。
有的网友得知后十分愤怒,纷纷声讨:钱这么好挣吗?或者说娱乐圈的郑爽们配赚这么多钱吗?一个拍着戏不想演就跑,不想拍了直接就哭的演员,拿1.6亿片酬,不畸形吗?
借着这1.6亿的瓜,网友也开启了苦中作乐换算模式,纷纷拿自己日常收入对比了起来,有人问郑爽每分钟赚8666元,你一个月赚多少钱?郑爽一天赚208万,你一天能有208块吗?言下之意大部分人一个月工资还不如郑爽一分钟赚得多。
4月初,张恒就曾发文,称自己没有找郑爽借过钱,依旧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此外,张恒否认自己教唆郑爽做阴阳合同逃税漏税,爆料郑爽通过代持公司和家里人利用阴阳合同,进行逃税漏税。
张恒原文如下:
第一,我再次强调,我没有找郑爽借过钱,当然我承认自己当时的疏忽,没有和前任签相关的合同,但我依然会继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我还是之前说的那句话,官司输了,钱会给你,我早在一审结束后就卖掉了自己的一处房产,如果输了就会给郑爽2000万,我就当买了教训。为你们一家花掉的钱,我也算为自己的感情和无知买了单;我会把从2018年4月18日开始发生的所有事情,带上证据,一一整理出来,带上你们想听的完整录音,放出来。让所有人了解这一切的真相!
第二,上海第二中院完全无视一审程序上的违法,并完全扭曲我方律师的上诉请求内容,并且继续无视法律公布未生效的判决书,我表示强烈的不满!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出的相关违法行为,我在之后会带上证据,会一一向有关部门检举!打这场官司,从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还原事实!如果全中国所有的案件都像我这个案件如此草率的判案断案,忽略事实真相,违反司法程序操作!中国的普通老百姓永远只会在和有钱有势的人诉讼过程中吃哑巴亏!我会把所有相关的内容录音等,进行整理,让大众了解真相,我没有借过钱,所以我会继续申诉!就算因为我自己以前的疏忽导致证据不足输掉,我也会坚持申诉。
第三,判决书中,说我教唆郑爽逃税漏税,说但郑爽最终拒绝了,没想到能如此扭曲事实!我从来没有教唆郑爽做阴阳合同逃税漏税,毕竟最简单的事实是,你接下来这些片子的时候,我还不是你的经纪人,而事实却是,郑爽通过几个公司和家里人通过阴阳合同,代持公司进行了逃税漏税。在上诉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法院并没有按照程序质证。所以我也会重新把我知道的相关合同还有聊天记录拿出来,证明我在这件事上的清白,我没有教唆郑爽用阴阳合同逃税漏税!请相关部门,严查!我已经被你们用各种手段逼到墙角,所以我也没什么好惧怕的,我只能公布所有的真相,还我自己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