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
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对抢险救援、救治伤员、调查处理等提出要求。国家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并派出督办组现场指导事故调查。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应勇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视频连线调度部署,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于事发当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等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聘请国内燃气管道设计和运行、火灾、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火星发生爆炸。事故也暴露了违规建设形成隐患、隐患长期得不到排查整改、物业管理混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认定,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润联物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原所属东风燃气公司等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对上述单位的32名责任人,由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