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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16:35: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86
核心提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通报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况,并答记者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通报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的主要情况,并答记者问。看要点梳理↓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几点修改,包括:

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  

我国拟立法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 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增加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规定,完善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草案对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作了有针对性规范: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当在充分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家庭教育法草案  

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推进家庭教育法制定工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作出有针对性规定: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医师法草案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对医师的保障措施:

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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