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网站8月31日消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英明正确的,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铲除,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权威充分彰显,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政法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成为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全国检察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找准定位、科学谋划、创新实践、依法办案,高质量完成专项斗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任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总结运用好专项斗争中行之有效做法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及时转化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措施要求,推进常治长效。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贯彻“打深打透”要求,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求除恶务尽;落实依法治理、系统治理责任,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治理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务求实现常治长效,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