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将为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未来,三星堆不仅将做好遗址保护,还将科学规划遗址的保护利用,持续推进三星堆考古发掘和遗址保护,并做好三星堆展示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三星堆、古蜀文明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
自2020年10月三星堆遗址考古工作全面重启以来,重大考古发现不断涌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从省级层面制定法规正当其时。今年7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遗址建控地带先考古,后出让的机制,设置了考古前置的条件,将更好地保护三星堆地下文物;规定考古同步发掘、同步数字化保护、同步价值阐释、同步全球推广,也是此次《条例》的一大创新,最终实现提升三星堆、古蜀文明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目的;此外,还支持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保护利用,以体现文物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行不悖。
此次《条例》还充分拓展社会力量参与遗址保护。草案第八条规定“鼓励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将遗址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三星堆遗址的保护”;第十六条规定“鼓励通过聘请文物保护员、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协助开展遗址保护工作”。尤其是还提出了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将文物保护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并依托三星堆遗址建立、完善中小学生长效学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