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据韩媒报道,河正宇因在整形外科诊所非法服用丙泊酚而在一审中被判处3000万韩元(约人民币16万元)罚款。由于河正宇和检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因此一审判决确定维持原判。
据法界24日消息,河正宇方和检方直到23日上诉截止日期为止,都没有向法院提交上诉。在刑事审判中,上诉期限为宣判之日起7日内,但因为休假,上诉期限延长至23日,稍晚些才确认刑期。
9月14日,负责一审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对河正宇处以3000万韩元(约人民币16万元)的罚款,并下令追加8.8万韩元(约人民币500元)。判决结束后,河正宇表示自己虚心接受,“想说声对不起”。
据悉,河正宇被指控在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以手术为幌子服用了19次丙泊酚。还有一项指控是向医院提供弟弟和熟人的个人信息以隐瞒丙泊酚用药史,并与医务人员勾结伪造虚假病历(违反医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