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持家庭教育合格证婚育
针对人大代表朱孝琼《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建议》中关于“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先取得家庭教育合格证”的建议,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答复称,根据《重庆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均未提及家庭教育合格证,故不能作为办理结婚证、生育证的前置条件。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浙江省教育厅6月30日答复浙江省人大代表丁杭缨《关于在浙江省推广“父母持证上岗”的杭州上城经验的建议》称,浙江一些地方借鉴杭州市上城区“星级家长执照”做法,基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数据,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省级层面也在做积极尝试,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自2020年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开通以来,已向全省参与数字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发放学习电子证书22万份。计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待时机成熟时在全省推行。
对于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建议,重庆梁平区民政局在前述答复中表示,梁平区已加大力度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包括创建家校社共育阵地,形成示范引领;法治先行,为家庭和谐护航;凝聚合力,多方力量推进家庭教育等。梁平区民政局已开展“家庭和谐计划”,对婚姻登记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重庆梁平区民政局在答复中表示,经各单位的努力,家庭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的期待仍有差距。下一步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健委、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将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制作发放家庭教育有关的宣传视频、宣传册,加大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到村(社)、乡镇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引导家长进一步重视家庭教育,营造家校社共同参与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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