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8、9月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10月20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约谈石家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针对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进展缓慢、局部污染问题多发等问题,省大气办近期组织执法监察力量,对石家庄市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执法检查、督导帮扶、夜间走航监测和削除局部污染效果核查等专项行动。会议通报了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缺失,纳入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达不到规定要求,且存在没有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致使大量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排污单位游离于监管之外;专项攻坚方案编制严重迟缓,部分重点治理任务频繁调整、随意放宽要求;关键治理任务进展滞后,水泥、燃煤机组关停等任务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锅炉排查治理进展缓慢,餐饮油烟直排问题突出,扬尘面源污染管控不到位,道路积尘清理推进不力;“管夜间”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局部污染频出,石家庄市PM10浓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长期处于倒数1、2位。
会议指出,实现今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目标,是省委、省政府交给石家庄市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要亲自抓、负总责,多协调、多调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严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扭转空气质量改善缓慢、环境问题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
会议要求,要围绕“减总量、管夜间、控扬尘、削高值”,重点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重型柴油车辆管控、餐饮油烟治理、锅炉集中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要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特别是针对重点治理任务进展缓慢以及部分区域、行业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组织集中攻坚,尽快补齐短板、切实扭转劣势。要强化督察执法,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精准调整执法重点,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县(区)乡镇(街道办)属地责任和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力、问题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兑现考核问责办法要求,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不折不扣地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年底实现“退后十”攻坚目标,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会上,石家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诚恳接受约谈要求,正视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完成“退后十”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