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自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办法》规范了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餐厨垃圾管理上的职能分工,为广州全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一般餐厨垃圾收费处置 废弃食用油脂可卖钱
据介绍,《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宾馆、餐馆、饭店、小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餐厨垃圾产生源为从事餐饮服务和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和个人,不包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办法》明确,餐厨垃圾包括一般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一般餐厨垃圾是餐厨垃圾中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和过期食物。餐厨垃圾产生者应按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缴纳一般餐厨垃圾的处理费。《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者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如单独分离出的泔水油、煎炸废油和地沟油,由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单位有偿收购,收购价格按市场价格自行协商确定。若是没有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如与一般餐厨垃圾混合排放的废弃食用油脂,则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按一般餐厨垃圾缴纳处理费。
严禁“地沟油”重回餐桌
《办法》规定未经加工处理或加工处理后不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废弃食用油脂不得运出广州市,规定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处理要求,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返回餐桌。鼓励特许经营企业对废弃食用油脂深加工为化工产品,生产生物柴油、洗衣粉和肥皂、油酸、硬脂酸和甘油、混凝土制品脱模剂、锂基润滑脂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