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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5 00:08:5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图片来源:网络财政部、税务总局14日晚发布公告,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

两部门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

△图片来源:网络

财政部、税务总局14日晚发布公告,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

公告全文如下:

为支持进一步深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按照平稳转换、有效衔接的原则,现将北交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14日

(总台央视记者 王楠)



 

  以上是“两部门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有关问题”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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