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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旅局:确保未成年演艺人员完成义务教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5 12:29: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32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向未成年人灌输所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

北京市文旅局:确保未成年演艺人员完成义务教育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化部,局属各单位,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北京网络文化协会、首都剧院联盟,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对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廓清本市演出行业风气,严格对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的监管,强化对演艺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坚决抵制违法失德失范现象,构建首都文艺演出领域良好生态,推动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演出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演出主体从业行为

(一)演艺人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政治、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讲合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水平以及思想品德修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艺术涵养,敬畏法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见贤思齐,以德为先,摒弃“流量至上”思想,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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