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3年,逐步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8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方案》称,将实施“品牌”工程。在市、区民政部门指导下,各街道乡镇在有一定基础的社区社会组织中,确定重点,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一社一品”、“一街多品”的发展格局。围绕品牌建设号召力、品牌影响凝聚力和品牌发展持续力,引导优秀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复制推广,逐步提升品牌的辨识度和社会美誉度,打造更多“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等参与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亮丽名片。
以下是《方案》全文:
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京社委社组[2019]28号),推进北京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3年,逐步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8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布局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