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各清算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维护货车司机群体合法权益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推广应用,截至2021年9月底,全网ETC平均使用率已超过66%,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大幅提升,物流降本增效明显增强,人民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大幅提高。特别是2021年以来,货车ETC使用率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货车享受到了ETC便捷通行服务和通行费优惠政策红利,自愿安装使用ETC的积极性和意愿不断提高。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货车ETC难办理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货车ETC办理难题,保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在延续既有ETC金融服务的同时,支持商业银行遵循风险可控和市场化原则办理货车ETC信用卡业务,用于通过ETC交纳货车通行费。支持商业银行推出小额贷款、银行账户预存资金等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为货车用户提供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