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 各方反应是怎么样? - 快讯 - 国内资讯 - 中猪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快讯 » 正文

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 各方反应是怎么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2 02:30:02  浏览次数:58
核心提示:近日武汉一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并称“用生命控告”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据悉11月13日凌晨武汉金地圣爱米伦小区一名女子从32层住宅顶楼天台跳楼身亡。
  近日武汉一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并称“用生命控告”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据悉11月13日凌晨武汉金地圣爱米伦小区一名女子从32层住宅顶楼天台跳楼身亡。据了解死者卢某林今年35岁,在跳楼前一天卢某林曾在小区业主群里,说她要“拿命来控告”遛狗不牵绳的业主。卢某林姐姐回应:没听说过卢某林有抑郁症,目前正在寻找目击者,希望能为妹妹讨回公道。

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
 
事件始末:
据知情人石先生透漏卢某林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非常怕狗,两个月前的一天卢某林和往常一样起床上班,在经过小区内的一个小广场时突然窜出一只狗试图追逐卢某林。卢某林随手捡了一个树枝试图驱赶小狗。正是这个举动让遛狗的老太太十分不悦,狗主人老太太开始谩骂卢某林,但是卢某林当时因为要上班所以并未过多纠缠。
 
随后发生的事显然是卢某林无法接受的,狗主人老太太当天骂完卢某林后显然没有善罢甘休的意思。随后的日子狗主人老太太找到了她们遛狗的群体,每天早上都在卢某林的上班必经之路集合等待,等卢某林出现后大家一起上前谩骂、侮辱、围堵。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老太太的儿媳妇还在小区业主群里寻找卢某林谩骂,更是在群里开骂:我家遛的狗比人素质都高!
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
随着事态的不断升级,卢某林变成了那个被针对的个体。“他们一群人聚集在此,我已经走过去了又喊我回去,拿跟棍子质问我”、“今天早上那四五个老太聚集在我必经之路,不停辱骂”、“她们聚众闹事多次挑衅,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栓绳。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她们这辈子都别想安生”,在卢某林表示拿命来控告后,群里业主纷纷劝她冷静。
 
在此期间卢某林多次向物业反馈小区有人遛狗不拴狗绳的行为,但是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物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12日早晨7点35分卢某林朋友小曾收到了来自卢某林的微信:老太太拿棍子戳她几下,挑衅了几次,因为要上班卢某林表示自己和老太太互骂了几句后就离开了。11月13日凌晨4点卢某林从自己居住的4楼家里出来,乘坐电梯到达32楼随后她决绝地爬上楼顶跳下。
 
 
各方反应:
卢某林姐姐:我们一起在北京工作的时候,都是妹妹管钱,吃喝拉撒燃气水电,啥事都操心。妹妹下意识觉得自己是男子汉,要保护家人,喜欢替人打抱不平,不喜欢麻烦别人。妹妹从这个楼梯走上去的时候,整个人非常的落寞。这种落寞从来没有过,我这辈子从来没见到我妹妹是这样一个状态。
 
物业回应:卢某林确实跟我们反映过几次,我们安保人员也在小区里巡视、宣传,确实看到有人不牵狗绳,会立即劝阻。骂人的那几个业主在群里没实名,出事后我们加她,没被通过。我们物业也很无奈,我们没权利直接找上人家家门。
 
邻居王阿姨:自己曾见过卢某林跟几个养狗的婆婆冲突,对方用长棍子打了她,但是不确定是不是同一批人。自己还听说一个婆婆的儿媳来扇她耳光,看到她们在好多群里骂这个姑娘,把这个姑娘逼得没办法。这次事情弄得大家很气愤,物业完全管不住。
 
事发社区:我们不接受采访!
 
 
据了解事发后卢某林家属曾报案,但是警方以此案非刑事案件为由未立案。目前卢某林的遗体已被父母带回老家安葬,在卢某林的头七小区内上百名业主自发聚集在她楼下,在草地铺满鲜花悼念。卢某林的姐姐表示:这个事件不是狗的问题,整个事件和狗真的没有关系,我觉得爱小动物,养小动物都没有关系,但是狗主人应该有文明养狗的意识。我现在就要给妹妹讨一个公道,也希望这样子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以上是“女子与遛狗邻居冲突后轻生 各方反应是怎么样?”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