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经济日报发表评论:明星代言须守合规底线。明星代言并非刷脸拿钱的“一锤子买卖”,必须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粉丝负责的态度,坚守合规底线。夯实明星的代言责任,可增强明星自律意识,珍惜自身羽毛,最终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险。
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事件频出。如果产品确实过硬,商家通过明星代言成功推销产品,消费者通过明星代言选择购买中意的商品,明星则以代言获取相应报酬,可谓各得其所。但现实情况是,部分商家以明星代言为掩护销售不合格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将某些代言的明星拉入了泥潭。
根据广告法,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违反,可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