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11月22日公布一起案件,案中2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指令被判刑,国内尚属首例。
领导如果下了指示,你会怎么办?
大多数体制内的朋友一定会坚定贯彻执行,哪怕心里不认可,但官大一级压死人,上命难为,自己毕竟还要在单位里混下去,再说了,领导都敢下命令,下面照做了又会有多大问题呢?
然而,河南永城的两位官员,却因为坚决贯彻执行了领导的“会议纪要”,被判滥用职权罪,虽然免罚,但清白不再,不仅丢了工作,子女的前途也将受一定影响。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其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故这两位官员的遭遇,虽有些意外,但法院的判决也可以说是依法办事。
因此,公务员朋友们,领导的要求,还敢坚定不移地执行吗?被处分也许还算幸运,如若背锅背进了监狱,前途尽失,祸及家人,真是后悔也来不及啊。
这两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命令被判刑,以后别背锅了!
为让开发商同意停建被老百姓投诉的车库,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永城市副市长和永城市住建局局长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允许开发商给两小区增高楼层。
开发商拿着“会议纪要”找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要求给新增楼层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夏明旭和该中心时任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办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