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文12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文件。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追索1.08亿片酬。ST北文表示,我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但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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