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媒体称,高速公路大桥限重49吨,事发时桥上198吨的大货车载重约为桥梁限重的4倍。涉事货车运输公司负责人承认违规办理了湖北境内的超限证明,虚报的重量比货车实际载重量少一半,目的是为了躲避收费站入站检查。目前操办人员已在事故中丧生。
专家谈高速桥侧翻:设计存安全风险
▲桥梁侧翻后压住下方正在行驶的轿车
超载大货车
疑更改线路绕过收费站
据目前媒体调查显示,超载大货车于12月10日在陕西省公路局办理的超限许可显示,其通行路线为“临潼收费站——G30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然而,临潼收费站查验放行后,货车并没有在秦东驶出连霍高速。由于省界之间没有收费站,因此它得以一路开到湖北。也就是说,该货车疑似擅自更改了路线,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
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视为违法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第六条显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赵晓晋博士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事发车辆系大件运输车,按照管理要求,通过高速公路需要进行相应的全国联网审批,排查是否存在涉路施工情况,验算桥梁是否满足安全通行条件。审批通过后也会给出相应的通行要求,比如:车辆通过桥梁时须沿桥梁中线行驶。车辆通过时桥梁正在进行养护施工,不具备居中行驶条件,涉事大件运输货车偏载行驶,可能是导致桥梁侧翻的原因。”
“一般来说,大件运输货车的通行,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指定路线进行行驶,因为相关部门批准固定的路线会对沿线所有桥梁进行相应的排查和计算,如果大件运输货车在运输中擅自更改路线,这是不允许的。”赵晓晋表示。
专家谈高速桥侧翻:设计存安全风险
▲事故救援现场
涉事桥梁
独柱墩结构设计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近年来,超载造成的垮桥事件时有发生,其中独柱墩结构的设计也屡被质疑。
据新华社消息,花湖互通D匝道桥长731.08米,于2010年9月28日建成通车,桥面宽13米,支座采用盆式橡胶支座,伸缩缝采用梳形钢板伸缩缝,上部结构为钢箱梁、连续现浇箱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桥墩和单柱式桥墩,设计荷载公路1级55吨。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湖北省交通厅今年10月发布的招投标信息显示,有关大广南、汉鄂、汉蔡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有18座桥梁共34个独柱墩实施抗倾覆加固改造,花湖互通其他匝道在招标加固工程之中。
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是湖北省境内连接黄石市和黄冈市的一座跨越长江的特大型桥梁。湖北楚天联发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由于鄂东长江大桥2010年9月28日通车,投入运营时间较长,为了增强独柱墩桥的稳定性,减少桥梁因发生倾覆而产生的危害,管养单位决定对该桥的部分独柱墩进行加固。
赵晓晋认为,“据目前报道情况,此次侧翻事件中,事发路段桥梁为独柱墩桥梁,桥梁较宽,抗倾覆稳定系数可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本身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此外,赵晓晋提到,“独柱墩桥梁多系跨线桥,由于桥下路线的限制,不满足双柱、多柱墩布设条件。以前设计规范对桥梁横向稳定性没有相关规定,2018年发布的桥梁设计规范要求桥梁横向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5。同时,近年交通部开展了独柱墩桥梁改造专项行动,对该类型桥梁可通过增设钢盖梁等方式进行处置。但是,事发桥梁的独柱墩还未进行改造或改造措施未达到预想效果。”
路安交科(北京)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张硕玉也提及,2019年,全国范围的独柱墩开始改造,“现在越来越不提倡独柱墩这种桥梁结构了。”据了解独柱墩结构用在高速公路上并不多,因为节省空间、比较美观,在城市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但是随着类似事故越来越多,已经不提倡用这种设计。”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