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1年12月25日,乾县公安局依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一起在公众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经查,我县学生张某某恶作剧,将班级群内本班同学景某家长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单,利用修图工具修改成本人信息并将检测结果修改为阳性,为引人注意,该张将修改后的图片发至本班QQ群及王某某、李某某、胡某某的QQ账号。在未加核实的情况下,部分人员将修改后的图片转发至学校班级群、小区群、朋友圈等公众平台,造成不良影响,并引起社会恐慌。
经查,张某某等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张某某系未成年人,县公安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
乾县公安局提醒辖区广大干部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轻信,不在网上传播有关疫情防控的不实视频、图片及言论。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惩不贷。
乾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