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绛县盗采金矿致6死案:8人被刑拘,12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去年12月,6名河南省嵩县籍人员在山西省绛县里册峪后山一废弃矿洞内遇难。
1月9日,山西省运城市政府官网发布《绛县“12·27”事件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宣布当地已刑拘8人,处分12名公职人员。
通报称,涉事矿洞位于绛县卫庄镇里册峪村东沟,距离卫庄镇政府约36公里。2018年4月,按照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绛县人民政府将该矿洞永久封闭并设立警示牌。
2021年12月初,刘某艺组织刘某彬、李某卫、张某军、白某宇、李某龙、赵某明等七名河南省嵩县籍人员,预谋到里册峪东沟废弃矿洞实施盗窃。
12月6日,刘某艺担心村民发现后阻拦或者举报,通过卫庄村民王某亮分别给予里册峪村民韩某卿、宋某庆、高某强、王某元、李某志五人一定费用。
12月9日,刘某艺等人昼伏夜出进行盗窃准备。
12月14日,村民张某永将刘某艺从河南省嵩县购买的环保型黄金选矿剂“金蝉”等物品送至山脚下,赵某明、王某立组织人员将物品搬运至矿洞。
12月22日晚,刘某艺、李某卫、张某军、白某宇4人失联。
12月23日晚,李某龙与赵某明失联。
12月27日凌晨3时54分,王某立、刘某艺家属等人到绛县公安局报警求助。当日15时30分许,市县两级搜救人员在里册峪东沟矿洞内发现刘某艺等6名失联人员,经现场诊断,均无生命体征。经山西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遇难6人均系一氧化碳中毒致窒息死亡。
12月27日晚,绛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12月28日以来,已对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2021年12月下旬,绛县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相关职能部门对矿山全面巡查时,于21日发现里册峪东沟已封闭废弃矿洞被非法打开,即向卫庄镇政府发函要求封堵。由于封闭不及时,“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刘某艺等6人于22日、23日非法进入矿洞盗窃,发生中毒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