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自称是房屋中介的H姓中介,爆出张杰和谢娜夫妇在上海购买6000万豪宅时却不愿意给中介费,直接避开中介,私下联系房东跳单买房,引发热议。
2月8日下午,谢娜张杰发律师声明否认跳单,律师声明中称H先生文中提到的“跳单”、“威胁”是虚假信息,已经涉嫌造谣诽谤。
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律师周兆成,解读何为跳单。
周兆成解读说,跳单又称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法律对跳单是如何界定的?
周兆成表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就对此行为进行了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因此,如果卖家接受中介服务后跳单,仍需要支付中介费。”
中介带着看房后,买卖双方跳过带着看房的中介直接签订合同,跳单成立吗?
周兆成表示,跳单的成立一定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第一,中介与购房人存在书面的服务合同;第二,购房人在中介带领看房后或从中介处获得交易信息后,没有通过任何一家中介直接与售房人签订合同;第三,中介应当对跳单交易的行为进行充分提醒,避免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导致条款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买卖方与中介在没有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即使中介带看了相关的房屋,但买家仍能通过其他正当渠道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并有权利与价格最低、服务最好的中介来达成交易,不构成跳单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