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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禁止劣迹艺人复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1 14:56: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23
核心提示:【国家广电总局:每年推10余部主题剧,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十四五”期间

【国家广电总局:每年推10余部主题剧,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十四五”期间,每年推出10余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主题电视剧精品;打造10—15家具有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电视剧企业。2月10日下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印发的《“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中提出上述目标。

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规划》提出要促进电视剧市场公平竞争,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引导资本服务电视剧高质量发展。

此外,还要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规划》明确,将严肃处理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同时要求规范电视剧行业经纪人、经纪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

为杜绝类似乱象,《规划》重申将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

中宣部: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点名劣迹艺人

【中宣部发文: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官媒点名劣迹艺人都有谁?】9月2日消息,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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