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3月17日通报,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长春市、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中16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具体如下: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高玉堂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不力问题。高玉堂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重视不够,对市卫健委存在的防控准备不充分、组织调度不顺畅、指导督导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高玉堂被免去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春市九台区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中宝防范指导管控疫情工作不力问题。高中宝对疫情防控形势预判不足,在九台区出现疫情时,未对学校继续集中授课提出防范和管控意见,未对密接人群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导致九台一中发生疫情传播。高中宝被免去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家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应对不力问题。汪家伟对疫情防控形势认识不足、研判不够,在九台区出现疫情的情况下,未提出有效防范和管控意见,致使九台一中发生疫情传播。汪家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长春市九台区九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贵双疫情防控处置不力问题。刘贵双在九台街道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不力,安排部署落实不到位。刘贵双被免去职务,相关问责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长春市九台区第一中学原党总支委员、校长翟彦辉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翟彦辉对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预判不足,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管控、隔离等工作,致使该校发生疫情传播。翟彦辉被免去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