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一高中生留遗书后坠河死亡,生前疑遭多人嘲讽辱骂 - 社会热点 - 中猪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热点 » 正文

广西贺州一高中生留遗书后坠河死亡,生前疑遭多人嘲讽辱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8 00:52: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31
核心提示:黄雅在遗书中称在初中就曾在厕所被人用水泼,到了高中,被同班和邻班多人嘲笑,辱骂。5月26日下午,贺州市的黎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她刚年满16岁,在贺州市现代高级中学读高一的独生女黄雅(化名)于3月8日晚坠河身亡,临死前曾留有一封遗书,疑似曾遭多人嘲讽,辱骂,厕所泼水。5月26日晚,正观新闻记者通过电话及短信

黄雅在遗书中称在初中就曾在厕所被人用水泼,到了高中,被同班和邻班多人嘲笑,辱骂。

5月26日下午,贺州市的黎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她刚年满16岁,在贺州市现代高级中学读高一的独生女黄雅(化名)于3月8日晚坠河身亡,临死前曾留有一封遗书,疑似曾遭多人嘲讽,辱骂,厕所泼水。

5月26日晚,正观新闻记者通过电话及短信多次联系该校负责人,电话均被挂断。正观新闻记者联系贺州市教育局,值班人员称,不清楚此事,相关部门已经下班,暂时问不到情况。

黎女士称,5月23日,学校当着派出所的面,告诉她,不存在校园欺凌。

“可能是我的内心不够强大,也可能是因为多次有过这种想法的原因,导致我做出这样的决定。”黄雅在遗书中写到。

广西贺州一高中生留遗书后坠河死亡,生前疑遭多人嘲讽辱骂

留下一封遗书

黎女士称,3月8号晚7点多钟时,女儿借班主任的手机给她打电话,称脖子过敏,发高烧,要求外出就医。

“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并要求,班主任安排人员陪同外出。当时我也说过,如果女儿出了事学校也要负责任。此话当时我也说过三次。班主任只安排一未成年女儿同学陪同外出。但不知因何原因女同学半路离开。导致我女儿在临峰大桥,留下遗书坠河溺水身亡。”黎女士发文称。

黎女士称,黄雅的尸体是在次日凌晨才打捞出来,黄雅的书包放在桥上,包里装了一封遗书,两部手机和一包零食。

黄雅的父母本想联系陪同黄雅的女同学,了解情况,但没想到,黄雅坠河的第二天,班主任就把夫妻俩移出了班级群。

“不喜欢的女孩”

黄雅在遗书中称在初中就曾在厕所被人用水泼,到了高中,被同班和邻班多人嘲笑,辱骂。遗书提到的人名,有6名和她同班,有2名为其邻班。黎女士称,在这些人名中,有男有女,但这些人名,黎女士并不熟悉。

广西贺州一高中生留遗书后坠河死亡,生前疑遭多人嘲讽辱骂

黄雅是在高中才开始住校,每月回家一次,并没有和父母提及自己在校遭同学辱骂嘲讽的事。在黎女士记忆里,女儿仅仅提到过一个她不喜欢的女孩,那个女孩经常跑到她们宿舍。

“如果你跟她性格合不合不来的话,你就不用跟她做朋友,不要跟她交谈心事……你也要记住,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人之心不可以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黎女士劝女儿说。

“我知道了。”黄雅说。

红色的斑点

黎女士称,今年春节期间,黄雅的面部曾因过敏起了痘,她还买了药给女儿擦拭。“可能因为女孩子爱漂亮,在网上购买一些护肤品,才导致的过敏。”

“但这次过敏说是在脖子上,但在孩子的尸体上并没有看到红印。”黎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目前,黄雅的尸体已经火化。

黄女士在女儿死后,注册了一个抖音帐号,发布些关于女儿的视频,用来怀念女儿。一些网友看到视频后,认为事情有蹊跷,黄女士也对学校让女儿出校产生了质疑,“作为班主任为什么不检查一些孩子是不是真的脖子过敏?她有没有发高烧?老师并没有确认,就同意她外出了。”

广西贺州一高中生留遗书后坠河死亡,生前疑遭多人嘲讽辱骂

“曾提出补偿5万”

黎女士今年40多岁,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再生育,夫妻俩仅有黄雅这一个孩子。黎女士称,黄雅热爱运动,初中时是一名篮球校队队长,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田径运动员。在教练的带领下,前后多次外出参加比赛并获奖。

“刚开始出事的时候,学校说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5万,后来我们没答应,一直就这样拖着。”黎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直到5月23日,政府和公安才组织学校与我们在平桂区老乡家园调解室进行协谈,可校方至今还是说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完全不谈别的。”黎女士发文称,“我们含辛茹苦培养了16年的唯一孩子,凑齐了高昂的学费把她送到学校,可不到一年,却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人间。如今的我们已经40来岁了,真不知以后的日子怎么办?”



 

  以上是“广西贺州一高中生留遗书后坠河死亡,生前疑遭多人嘲讽辱骂”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