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
关于我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获息问题的通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商交往要把握好公私界限,处理好亲清关系,防止权力沾染上‘铜臭味’。”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表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企图掩人耳目,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息收受钱财,进而违纪违法,不仅害了自己,也损害党的事业,代价沉重、教训深刻。
一、以借为名受贿,搞“亲疏有别”,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处心积虑把手中的权力变现,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谋取利益。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认为借钱收息“天经地义”,以借贷获取“利息”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等人好处费830余万元后,为他们站台撑腰、乱打招呼,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省农业农村厅原一级巡视员倪美堂以“利息”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邱某某等人好处费1440余万元,在土地规划调整、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们多次提供帮助,政商“亲清”不分,严重破坏当地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变相敛财不择手段,高息转贷套利,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曲线”敛财,向管理服务对象无息或低息借款,或者从银行低息贷款,然后再高息转贷给其他管理服务对象,“空手套白狼”,赚取大额利差。抚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方百春得知有的管理服务对象融资后手头有闲余资金,便无息或低息向他们借款,然后再高息转贷给管理服务对象严某某等人,包赚不赔,违规获利16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