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湘西自治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对泸溪县两起山林火灾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泸溪县予以全州通报批评,责成泸溪县对两起山林火灾立即进行严肃查处。
10月3日下午14时50分,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10月4日上午11时泸溪县洗溪镇洗溪社区发生一起山林火灾,两起山林火灾均因烧田坎、烧渣子引发。《通报》指出,两起山火暴露出泸溪县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够重视,对《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宣传和执行不到位,对野外火源管控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湘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予以全州通报批评,责成泸溪县对两起山林火灾立即进行严肃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州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工作专班(州森防办)。
《通报》强调,各县市(区)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铁的措施、严格铁的纪律,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一是宣传教育要再深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区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标语、警示牌、公开信、微信群、防火条例、典型案例等宣传形式,持续宣传和张贴《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灭火命令》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采取召开院坝会,面对面、点对点对老百姓进行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让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进企业,营造严格高压的防灭火氛围,强化防灭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灭火防线。
二是责任落实要再到位。要按照全员下沉的工作要求,继续压紧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乡镇干部包村组(社区),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护林员、村辅警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工作责任,切实将全域管火、全面禁止野外违规用火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