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和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一线快递员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通知》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服务的快递从业人员,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按月缴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层快递网点,可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在此《通知》印发之前已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总台记者张伟泽付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