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疯狂敛财。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