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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4 02:17: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91
核心提示:据外交部微信公众号“宽广太平洋”消息,自2022年12月23日起,中方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据外交部微信公众号“宽广太平洋”消息,自2022年12月23日起,中方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第4号

现公布《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王毅

2022年12月23日

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对两名中方官员进行非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后附《反制裁清单》列明的个人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

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外交部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反制裁清单

一、余茂春,男

二、托德·斯坦恩(Todd Stein),男



 

  以上是“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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