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代言事件回顾】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怎么回事?浪莎取消与郎朗吉娜合作 挺突然的
【怎么回事?浪莎取消与郎朗吉娜合作 挺突然的】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600137)披露公告称,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下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 (Gina 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据悉,按照原合同规划,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内衣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对于合作突然取消的原因,浪莎股份方面表示,是由于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截至目前,郎朗与吉娜的个人微博并未透露任何与此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公告中还重点披露了双方的特别约定,即合作期间,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等。如因合作艺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艺人方面需公开道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