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允许在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
2月20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新型设摊行为。即日起至3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很多上海人说,老上海的烟火气才是这座城市的灵魂。为了这个“城市的灵魂”更好地和现代气质融合,生生不息,早在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已于当年12月1日实施。
对于过去全面禁止的“设摊经营、占道经营”等做法,上海新版条例规定,除了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和商业集中区域等重点区域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特定公共区域,用于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
对于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也是全面禁止。上海新版条例则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由全面禁止变成了重点区域的禁止。
当时在介绍新版条例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对禁止性规范,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
对于城市烟火气,一位网友诙谐地说:烟火气这东西,就像人的青春,要珍惜,如果失去就再也找不回以前的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