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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河南取消“门诊输液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2 00:31: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34
核心提示: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1日起,河南省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完善“住院诊查费”等9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取消“门诊输液费”等6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1日起,河南省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完善“住院诊查费”等9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取消“门诊输液费”等6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据介绍,本次2022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河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人社厅三部门联合确定。本次共修订16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对“住院诊查费”等9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对“门诊输液费”等6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取消。举例而言,“住院诊查费”调整后,三甲医院收费标准为每日每床17元,非三甲医院为每日每床16元,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河南省肿瘤医院、华中阜外医院、河南省中医药大学一附院等五家医院在三甲医院价格基础上加收不超过每床每日3元。日间病房则按50%收费。按照规定,本次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按规定及时确定新增A类项目所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医保首付比例。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总台记者 田萌 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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