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官方就“女演员高空坠亡事件”再次发布通报。
据媒体报道,4月17日,安徽宿州埇桥区委区政府调查组通报,4月15日晚,埇桥区蒿沟镇发生一演出人员坠亡事件。经初步调查,演出活动主办方为宿州市尹居源种植家庭农场实际负责人尹某某,承办方为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女演员孙某某和其搭档张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在表演高空节目中,孙某某坠落受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续官方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据调查事实和责任认定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一次脱手,就付出了惨痛的生命代价,委实让人痛惜,而坊间一些沸沸扬扬的说法,更是让这起事故变得扑朔迷离、疑点重重。此番官方通报,并没能廓清迷雾,回应诸多社会关切,具体情由如何,仍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
其一,“闹脾气”。此前涉事演艺公司曾表示,表演二人系夫妻,事发前在闹脾气,当事人张先生则否认了这一说法:“那是不可能的,两口子怎么能随随便便吵架”。
高空杂技表演是一门风险极大的极限艺术,搭档之间的心理状态、信任和默契程度等确实会影响发挥,但以“闹脾气”搪塞舆论,似有避重就轻之嫌,特别是在女演员已经坠亡、完全无从对质的情况下,如此“定性”,不排除有转嫁责任、转移视听的考量。
其二,“演出效果”。有网友质疑,表演出了事故,是因为演员未系保险绳所致。而据一些媒体转述资深杂技演员的说法,称此类表演为了“演出效果”,均不会系安全绳,表演的安全最终是靠搭档的相互信任。在这次事故中,表演前主持人也专门向观众介绍,“该杂技表演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将表演最真实的杂技”云云。
玩的就是心跳?只是这未免太过荒唐。从演出本身讲,任何没有安全防护的极限表演不应该被提倡,更不应该被拿来作为商业营销的“卖点”;从大众传播角度讲,过度强调“演出效果”,而无视生命安全,也是不负责任的传播。
此外,也不能总以“目前杂技行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为托辞,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即便没有标准,生命安全也是一道红线和底线。
说到底,“女演员高空坠亡事件”就是一起安全事故,任何试图引导的解释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改变这个性质。女演员坠亡了,根源在于缺乏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扣在内的演出保护措施,以及现场医护力量等。不去认真检视防范意识的缺失,现场救护能力的阙如,却东拉西扯说什么“闹脾气”“演出效果”,并不能平息众怒,回应社会关切。
这一事件也警示各类杂技表演,演出可以精彩刺激,但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效果而罔顾演员的生命安全。为公共利益计,当地有关部门不仅要深入调查这一事件,更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为其他此类演出系好“安全扣”。
从视频看,正在做动作的女演员与男演员脱手、坠落,令人惊悸。无论如何,一场表演都不应以一条生命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