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你就继续坐火车!
一把18cm长的尖刀竟然能如此轻易地被歹徒带到火车上,火车站的安检竟如此敷衍!试问谁还敢坐火车?
5月4日,K435次列车发生了一出惨剧:一名男子被陌生人用刀刺杀而亡。在该名男子濒临死亡的最后一刻,他拼尽全力夺取了歹徒的尖刀,并将刀牢牢压在了自己的肚子之下。他成功阻止了歹毒继续伤害其他人乘客,但不幸的是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秒。
凶手是何人?
首先老吴要告诉你的是:他可不是第一次行凶!据知情警方向记者透露,凶手35岁,重庆人。他于2010年和2011年两次被强制戒毒,此后又于2014年和2017年两次持刀伤人,加上这一次行凶,他记录在案的“持刀伤人”事件已达3起!所以说凶手既是一个“瘾君子”,又是一个“嗜血猛兽”!然而更为让人觉得可怕的是:凶手十分狡猾!
狡猾的凶手!
凶手在被乘警制服后狡辩到:“我是跟其他人有仇,他跟那个人长得很像,所以我才用刀捅了他。我捅错人了!我是捅错人了!”
凶手十分狡猾,企图减少自己的量刑!
歹徒为什么要强调自己“杀错了人”?原因很简单:为自己罪行开脱。要知道“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两种罪名的判罚力度可完全不一样!歹徒一再强调自己“杀错人”,说白就是想让自己“少判点”!然而我国法律能让他得逞吗?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我国《刑法》强调: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杀错人”该判什么罪?
凶手如此强调自己“捅错了人”其实就是为了避开“故意杀人罪”的罪名。然而值得我们欣慰的是:我现行的法律不认可“杀错人的说法”,“杀错人”同样定故意杀人罪!也就是说,凶手的狡辩是无用之功,凶手的罪责在劫难逃!
然而,那逝去的生命尤为让人觉得可惜!死者表哥发声:“他(逝世男子)是家里的独生子,他和凶手并不认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把那把18cm长的刀牢牢护在肚子下。”据了解,男子生前乐于助人,虽然是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但他还是经常参加公益活动。我们的世界里又少了一个善良的人,这属实令人惋惜!而从追责来看,凶手可不止一个!
凶手不止一个!
凶手持刀伤人固然有错,而从这一整件事来看:火车站安检部门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火车站进站时,充电宝、香水等无关紧要的东西安检员搜查得厉害,然而当真正的“伤人利器”出现时,安检却似乎成了一道摆设。这属实是让全国人民大跌眼镜,让人觉得想不通!
遇害男子的妈妈哭诉道:“有这么长一把刀,你们怎么就可以随意的让他带上车?”
一个母亲失去了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唯一的孩子,一个社会失去了一名热爱公益事业的好青年,一个国家失去了一个敢于与歹徒以死相搏的男儿!
在我看来,凶手不止是持刀的歹徒,火车安检部门也算一个。所以请一定要尽早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当然,无论你们怎么样给出怎样的交代,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