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瑞安警方微信公众号6月11日通报,浙江温州瑞安警方依法查处两起擅自组织民间划龙舟行为。
6月9日,瑞安市塘下镇某村村民黄某(男,62岁,场桥人)未经报备许可,擅自组织人员在其村居河道内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其间,龙舟沉水,船上人员均落水,经现场救援,无人员伤亡。
6月10日,瑞安市塘下镇某村村民李某(男,57岁,塘下人)未经报备许可,擅自组织村民在其村居河道内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
目前,瑞安警方已依法对黄某、李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9日、7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尤其对强制摊派、变相摊派、擅自组织龙舟上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23年4月,瑞安市政府发布通告,鉴于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开龙舟鼓,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竞划民间龙舟等),严禁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传统龙舟和小龙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清末民初以来瑞安多次发生由划龙舟引发的冲突、械斗。2008年6月,有村民因划龙舟产生纠纷,互扔矿泉水瓶、舟桨等并引发冲突;此外,民间龙舟活动还存在摊派、低俗、迷信等现象。当年,市政府在大范围征求意见后决定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